管院內控機制

管院院本部依據學校組織設置專人負責帳務、教師人事、教務課程、媒體文宣、總務庶務及電腦資訊等,提供師生高品質的教學環境及行政服務,經費運用部分設立內部控制機制,在採購、核銷等設置總務人員、會計人員,並規定「須事先通過預算提報再行核銷」之機制進行帳務內控;外部監督部分則自民國86年起設置院經費稽核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其職責為1)針對各項業務預算執行結果進行查核;2)根據查核情形給予建議,除使教師代表明瞭院內經費運用情形,以利本院各項業務推展順利外,也具監督本院沒有任何違反法規事件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