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事所】與社會學系碩士班正式簽訂「雙主修碩士論文共同指導協議書」

公事所碩士生申請社會系雙主修者,須修讀社會系開設課程至少12學分,包括指定專業必修課程「社會學經典」(3學分)。

經核准修讀雙主修之學生,須擇定雙方各一位專任教師為共同指導教授,並應註明主指導及協同指導教授,論文主題與內涵應符合雙方之學術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