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本校博士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申請(4/28止)

一、依「國立中山大學學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辦法」辦理。
二、有意申請106年度出國研修之博士生(須於本年度10月1日前完成出國程序),請於106年4月28日(星期五)前檢送相關申請資料(請詳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至研發處彙辦,逾期不受理申請。
三、相關申請表單置放於研究發展處網頁首頁「相關辦法及表單」項目,請自行選擇下載運用。
四、本案承辦人:葉靜怡,分機: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