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06學年「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3/6止)

有意願申請之單位,請於106年3月6日前將下列文件教發中心彙整,俾便於截止日前(3/10)函送至計畫專案辦公室「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職業訓練研究發展中心」(聯絡電話:07-3387778分機5111-5114、地址:80249高雄市苓雅區苓南路2號14樓):
(一)申請公文。
(二)申請計畫彙總表。
(三)申請計畫書含職場體驗同意書影本(電子檔1份及紙本4份)。
(四)職場體驗單位經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五)有意辦理共通核心職能課程專班者,請依「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共通核心職能課程作業原則」規定,一併檢送課程計畫書申請。

旨揭計畫條文下載。

承辦人員: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王苡晴
聯絡電話:07-5252000-2162
電子郵件:sunny917@staff.nsys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