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環安中心112學年度第一次輻射防護講習暨工作人員在職訓練(9/9)

本校環安中心將於112年9月9日(六)下午1時舉辦112學年度第一次輻射防護講習暨工作人員在職訓練,檢附講習課程及報名表一份,請惠予周知,以便辦理報名。
一、依據「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基於教學需要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之教員、研究人員及學生,於操作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前,應接受合格人員規劃之操作程序及輻射防護講習,時數不得少於三小時。
二、又依「游離輻射防護法」第14條規定,在職之輻射工作人員需接受定期教育訓練,每人每年講習時數不得少於三小時。
三、放射性實驗室人員皆需參加輻射防護教育訓練,操作許可三年有效期限。
四、檢附講習課程表(附件一)、報名表(附件二),依實驗室為單位填寫報名表,並請指導教授簽章。
五、報名表請於9月5日(二)前送交環安中心或投遞位於行政大樓1樓收發信箱(環安中心)即可,逾期不接受報名。
六、為配合防疫作業,參與訓練人員需全程配戴口罩如有疑問請洽環安中心:許淑雅,分機: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