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2學期「財團法人友友錦祿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至5/22)

說明:
一、依據本院「財團法人友友錦祿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設置辦法」*辦理。
二、申請對象:本院大學部、研究所、博士班在籍學生(不含專班、在職生),前一學期學業表現良好或具有學術貢獻,且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並未曾受到校規處分)。若符合下列條件者為優先:
(一)低收入戶。
(二)家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
(三)家境清寒且家庭收入無法負擔就學費用。
三、申請檢附文件:
1、助學金申請書*
2.新生上學期檢附入學考試成績單;下學期申請則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舊生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
3.本辦法第五條之有關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證明(卡)或免繳所得稅證明或申報所得稅證明、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證明及無力負擔學費事證說明。
四、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4年05月22日(星期五)止,請依辦法備妥經系所導師及系所主管簽章確認之申請文件至院本部(管理學院管4062室)辦理,逾期視同放棄。
五、另檢附本院薪傳獎助學金辦法*供申請學生參考。
六、本案承辦人:吳秋萍(分機4580),E-mail: emmy@cm.nsysu.edu.tw

*附件下載:http://www.cm.nsysu.edu.tw/files/14-1022-116509,r16-1.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