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博士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申請(4/30截止)

一、依「國立中山大學學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辦法」辦理。
二、有意申請104年度出國研修之博士生(須於本年度10月份前完成出國程序),請於104年4月30日(週四)前檢送相關申請資料(請詳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至研發處彙辦,逾期不受理申請。
三、承辦人:研發處葉靜怡小姐,分機: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