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學習角落】111-1學期第八場講座-「What is Art? (Freedom of Speech and Expression, Social Media) 什麼是藝術?(言論和表達自由,社交媒體)」

管院國際交流暨認證辦公室於12月7日辦理本學期第八場英語學習角落講座—「What is Art? (Freedom of Speech and Expression, Social Media) 什麼是藝術?(言論和表達自由,社交媒體)」,邀請擔任過ELTA(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Assistant)教育部英語教學人才計畫的講師白驪天(Ari Blenkitni),帶領同學一同用英語探討國際及社會時事。此次主題關於藝術和言論的界限,特別是當觸犯一些禁忌,或是與社會大眾的價值觀牴觸的時候,應如何看待藝術和言論自由?當天講師親自準備了一些食物,帶同學到學校中庭的草坪上野餐講課,在更輕鬆自在的環境下學習英語。

同學們在學校中庭的草坪上以英語討論

講師首先詢問同學如何界定藝術,Ari示意大家聽聽鳥兒的嗚叫,與同學討論這是否算藝術,同學們紛紛搖頭;「假如有人模仿鳥兒鳴叫呢?」同學們點頭表示同意。有同學表示,由人表演出的展現有加入不同意義和情緒、故事等,都是加深藝術含意的主要元素。接下來Ari 展示一系列的「藝術事物」詢問同學意見,例如有一幅看起來非常凌亂、仿佛隨意把顏料灑上的彩色油畫,同學們大多不認為它是藝術品,但它在拍賣會則以數百萬美元成交;有一幅是在屋子外的塗鴉,同學們都同意這算是藝術,Ari再問同學:「假如它未經你同意在塗在你家門口,那還算是藝術嗎?」同學開始遲疑,但普遍的同學仍同意這算是藝術。

同學以英語講述對藝術的看法

Ari把討論帶入更深一層:「當藝術觸犯到某些禁忌或法規,是否還算藝術?」例如:前陣子美國明星Kanye West曾穿上「白人的命也是命(White Lives Matter)」出席活動引起爭議;有人認為蔣介石象徵獨裁和白色恐怖,因此校園內不應該有他的銅像。「那我們可以把這行為和作品理解成藝術嗎?」有同學以英語表示藝術不應該傷害到其他人,就像言論自由一樣;亦有同學表示不應以道德或法規限制藝術和言論,因為這會扼殺一些創作的可能性。

同學們討論藝術和言論自由應否有界線

「非人為的產品算是藝術嗎?」支持與反對的同學各佔一半,同意的認為電腦也是人造的,反對者則認為電腦作品沒有情感。Ari再問:「如果是電腦產出的藝術,那麼作品的擁有權應該屬於誰?」有同學開玩笑回答是屬於最有錢的那個人,亦有同學認為是使用電腦製作作品的人。Ari表示現在有人將他人的電子作品複製後製成NFT,由於法規問題形成所有權的爭議,亦有不少人以NFT形式把電腦製的「藝術品」出售。

Ari向同學提問

經過討論,同學們以英語表達其對藝術以及創作自由的看法,亦複習了一些經常聽說但卻不常用的詞彙,如:人工智能 artificial intelligence、陰謀論conspiracy theory等,這些討論都讓同學思考到藝術、言論自由所引申出來的議題,反思到底自由和道德之間的界線應如何定位。而當日在戶外的學習、講師準備的美食亦讓同學更暢所欲言,形成更積極愉快的英語學習環境,相信同學們都從課堂中感受到腦力激盪以及戶外野餐之樂趣。

想了解更多講座資訊,歡迎來信詢問-管院英語學習角落專用信箱: engc@cm.nsysu.edu.tw

同學認為藝術需要情感和故事

(社會系 徐考澧 撰稿/ 管院編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