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倫理講座 推升學術研究倫理素養(中山新聞)

2015-03-19/中山新聞

【教務處提供】構想(idea)是否應受到保障?學術論文的多位作者應如何列名?日前「學術倫理與學術行規-碩博士論文撰寫」研討會,管理學院院長,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教授陳世哲,以豐富的經歷,深入淺出帶領師生認識學術倫理。

演講首先說明學術倫理與研究倫理之差別,前者是指學術研究過程與成果發表相關的規範,屬於學術的「行規」;後者是保護受研究對象的一個規範,也就是所謂的知情原則,尊重個人知情權。學術倫理屬於行規而不是法規,不僅因「領域」而有差異,也會隨時代推演而改變。陳世哲舉例說明,十八世紀醫學倫理屬於父權式醫療,醫生就能自行決定病患的重大生死,到了十九世紀中葉,醫生則須告知家屬治療方式與存活機率,尊重家屬的決定。

長期以來受討論的論文作者列名問題,陳世哲以一段電視劇「宰相劉羅鍋」的影片為例,點出論文作者序的問題。前半段詩句是乾隆所做,宰相劉墉增添畫龍點晴的最後一句,構想(idea)是否應受到保障?他說明每個學會標準不同,部分學會規定從構想、實際執行到結束皆參與才能成為作者,有些則不然,每個領域都有自己的行規,管理領域以貢獻來排序,會計領域則以作者字母順序來排序。有在場老師補充,在歷史領域,論文較多為單一作者。

針對碩博士論文的著作權歸屬,陳世哲指出,指導教授若僅為觀念之指導,並未參與內容撰寫,依著作權法規定,學生為該論文之著作人,若指導教授也參與內容撰寫,學生與指導教授為論文的共同著作人。此外,他也提醒,「違反學術倫理」是對學者最嚴重的指控,一旦違反學術倫理,學術生涯幾乎終止。據他觀察,網路上對抄襲的指控,大部分是對類似題目的質疑,但欠缺明確的證據指出抄襲來源,因此在驗證上應力求小心謹慎。演講中分享了諸多案例,學術界應如何規範學術倫理,陳世哲總結,學術倫理應以「誠實」與「尊重」為原則。

師生踴躍出席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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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介紹學術倫理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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