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院】105-1學期「財團法人友友錦祿教育基金會」申請(12/12止)

一、依據本院「財團法人友友錦祿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設置辦法辦理。

二、申請對象:本院大學部、研究所、博士班在籍學生(不含專班、在職生),前一學期學業表現良好或具有學術貢獻,且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並未曾受到校規處分)。若符合下列條件者為優先:
低收入戶。
家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
家境清寒且家庭收入無法負擔就學費用。

三、申請檢附文件:
*申請書
*新生檢附入學考試成績單;舊生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
*本辦法第五條之有關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證明(卡)或免繳所得稅證明或申報所得稅證明(內容需載記申請人為被扶養人,以做為審查佐證之用)、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證明及無力負擔學費事證說明。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5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5點止,請依辦法備妥經系所導師及系所主管簽章確認之申請文件至管理學院辦公室(管4062室),逾期視同放棄。

五、本案承辦人:管理學院莊小姐,分機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