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家庭教育連結戶外教育親子共學推廣計畫」(3/1截止)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30日臺教社(二)字第1130002008號函 辦理。
二、旨揭計畫結合「家庭教育」及「戶外教育」為推動主軸 ,擇合宜且安全之戶外場域,規劃辦理增進家人關係之課程與活動,鏈結社區資源,增進親子共同成長,以促進與社區之良好互動及共好發展。
三、本案活動型態包括「場館體驗」、「社區走讀」、「自然探索」3種,每一申請對象以申請2案為限,或可同一計畫辦理多梯次相同活動行程(至多2個梯次),並納入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經濟、身心、文化或族群處於需要協助),活動行程中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時數應至少達整體活動之三分之一,以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第2條為實施範圍,並應運用家庭教育資源網中教材作為課程規 劃內容(網址:https://familyedu.moe.gov.tw)。
四、有意申請之單位,請事先以電話或E-mail回覆本校教務處教發中心王小姐(分機2162)。並於113年3月1日(星期一)前提交「家庭教育連結戶外教育親子共學推廣計畫」申請表及經費申請表計畫等申請文件資料一式7份至本校教務處教發中心,俾辦理函送事宜;本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請至教育部家庭教育網公告事項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