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哲:工會vs人資 勢不兩立還是相輔相成?(天下雜誌)

2017-05-31/天下雜誌/陳世哲

圖片來源:黃明堂

人力資源部門的成立,大概起於美國1980年代。在這之前,美國幾所著名的勞工關係研究所,例如康乃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伊利諾大學(University of Illinois)、以及威斯康辛大學(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主要都是訓練學生如何為工會服務,包括組織工會、與雇主協商、如何罷工、與勞工法令的應用等。但是為何1980年代以後,這些學校的學生,所學方向逐漸改朝向人力資源管理呢?

因為美國自1980年代以後,工會組織率逐漸下降,尤其私部門的企業下降最多,只剩下一些傳統產業的工會仍然活躍。新興產業基本上很少見到工會,取而代之的是企業內設置人力資源部來取代工會,為勞工服務。

人力資源學派 vs 勞資關係學派

雇主不喜歡工會可以理解。工會是為勞工發聲謀福利的組織,擁有協商權和罷工權,在雇主眼中會阻礙公司發展,干擾到雇主的經營權,所以企圖消滅工會。但勞工還是需要服務,「人力資源部門」也就由傳統的「人事單位」轉型而生。

人資部門與工會是什麼關係?可以同時並存嗎?這個問題得追溯到19世紀初美國的威斯康辛學派。當時人力資源學派和勞資關係(工會)學派這兩派觀點,都是為了解決勞工問題,其實同舟共濟。但後來雙方發現彼此理念不同,最後變成分道揚鑣。

勞資關係學派認為,勞資關係不平等,勞工永遠是弱勢,要扭轉勞工的弱勢,就需賦予勞工所謂的「勞動三權」—組織工會、與雇主協商、與罷工權,這意味著勞工與雇主很難同床共枕。人力資源管理學派則認為勞工和雇主並非一定對立,只要老闆設計一套公平合理的薪資結構、甄選優秀的員工、給予勞工申訴制度,就可以建構一個本質和諧的勞資關係,並不需要工會,因為這是破壞勞資和諧的罪魁禍首。

解決勞工問題的兩種不同途徑

翻開人力資源管理教科書,書中談的都是人才甄選、薪資管理、訓練、績效評估等。但是翻開勞資關係教科書,書中談的都是工會、勞資協商、罷工等議題,兩者差異非常大。但是,其實這兩派的出發點都是為了解決勞工問題,只是後來因為理念差異,導致兩者提出的解決方法截然不同。

你相信老闆會像人力資源管理學派所說,會公平對待勞工、提供合理的薪資嗎?還是你相信勞工如果要合理的薪資,需要靠工會來爭取?這是兩個非常不同的觀點,美國和台灣都是工會非常弱勢的地區,台灣的工會常被批評是為雇主服務的工會,但是在北歐國家,工會仍然是一個非常強大的組織。

人力資源管理學派指望雇主給予勞工合理公平的對待,這是很難的事情。老闆為的是賺錢,勞工為的也是糊口,兩者利益基本上互相衝突,如何能像人力資源學派所談的,把照顧勞工的希望寄託在雇主身上呢?勞工如果要公平合理的待遇,就要有自己的組織,工會不可或缺。工會不應該是雇主的附屬組織,而是屬於真正勞工的組織。勞工不應該寄望「人力資源部門」來取代「工會」,因為那將是緣木求魚!

關鍵字: 人力資源 工會 勞工 勞資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