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國內​交換生申請暨甄選公告(4/10截止)

一、交換學校及名額:104學年度可申請交換之學校及名額如下,申請交換以一校一系(所、學位學程)為限。
(一)國立成功大學10名,單一系(所)至多2名為原則。
(二)國立中興大學10名,單一系(所)至多2名為原則。
(三)國立中正大學10名,單一系(所)至多2名為原則。
(四)國立臺東大學10名,單一系(所)至多2名為原則。
(五)國立金門大學10名,單一系(所)至多2名為原則。
二、交換期間:104學年度第1學期(一學期)、104學年度第2學期(一學期)、104學年度全學年(一學年)。
三、申請資格:本校學士班二年級以上、碩士班(含在職專班)及博士班一年級以上學生,得提出申請,申請至他校交換(含境外交換)以一次為限。
四、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4年4月10日下午17時止,請備妥下列申請文件先送系所審核,經系所主管核章後,再送教務處課務組辦理。
五、申請文件:請將申請文件放入資料夾內,或使用長尾夾夾於左上角,請勿裝訂成冊,申請所繳交之相關資料均不予退還。
(一)國內交換生申請表乙份。
(二)學習計畫書乙份。
(三)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四)家長同意書乙份(學士班學生須檢附)。
(五)其他有助審查資料(如作品檔案或參賽獲獎證明等,無則免附)。
六、甄選流程及日程表:
(一)教務處課務組受理申請:即日起至104年4月10日下午17時止。
(二)合作學校函知審核結果:104年5月底前。
(三)學生於所屬學校完成註冊並依合作學校規定辦理相關程序:104年9月。
七、相關繳費及其他規定請詳閱本校國內交換生實施要點,相關表單可至教務處網頁-表單下載-國內交換生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