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院申訴機制

為建立友善及安全的職場環境,本校依勞動相關法令(如性別平等法)訂定辦法、設置委員會、建立適當程序,以保障學生及教職員工之合法權益,並依相關法規建置有關措施及各種溝通、申訴管道。管理學院之師生及員工,皆可透過中山大學的管道及機制提出申訴。

性騷擾申訴機制

為提供免遭性騷擾之工作環境,本校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準則訂定「國立中山大學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明文規定預防方式、糾正、懲戒及處理措施,並設置「性騷擾防治及申訴委員會」。教職員工若於職場上遭遇性騷擾,可撥專用電話或寫電子郵件至專用信箱,向該委員會投訴。若當事人之一方為本校學生時,可透過專用電話投訴,或填寫調查申請書交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及處理。

學生申訴機制

本校依「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及運作辦法」設有「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會成員含一定比例的學生代表。學生或學生自治組織對於學校之懲處、措施、決議有異議時,得向該委員會提出申訴。若學生不服申訴結果,可依法提起訴訟(例如:民事訴訟、一般給付訴訟等)。

溝通管道

除了透過學校的管道外,管院學生亦可向系所辦公室及系所主管反映意見。各系所亦於每學期舉行座談會,讓學生與系所教師針對課程及系所事務進行溝通。此外,各系所亦於每學期安排導生聚,讓系上教師得以定期與學生溝通與交流,聆聽學生的需求及建議。

教職員工申訴管道

當教師認為學校對其個人措施有違法或不當,損害其權益時,得向「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訴訟。若在執行職務時,於勞動場所遭受不法侵害,造成身體或精神上的損傷時,教職員工(含勞雇型兼任助理)得向人事室提出申訴。

*教職員工性騷擾防治:http://ope.nsysu.edu.tw/files/13-1017-101842.php?Lang=zh-tw

*學生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http://gender.nsysu.edu.tw/bin/home.php

*學生申訴評議專區:http://osa.nsysu.edu.tw/files/11-1010-6841.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