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106年度「一般安全衛生暨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12/19)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及第46條規定辦理,勞工(指校內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之教職員工)未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者,主管機關將處三千元以下之罰鍰;新進員工到職後、在職員工每3年應接受至少3小時一般安全衛生暨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二、教育訓練時間及地點:106年12月19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本校行政大樓五樓行AD5007會議室舉行。
三、本年度「一般安全衛生暨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參加對象為本校僱用從事工作而獲工資之新進及在職教職員工,目前尚未接受教育訓練者。
四、請於106年12月13日前,至本中心網頁(http://envisafe.nsysu.edu.tw/files/304-1046-647.php?Lang=zh-tw)完成報名,本次報名人數上限為60人。
五、全程參加訓練人員,本校將登入學習時數3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