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112學年度第2學期兼任教師聘任異動

一、依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資格審查要點第4條規定以,兼任教師聘任後,兼任教師因故無法應聘、應聘科目未開課或其他事由致無聘任該兼任教師之需求者,應由聘任單位敘明理由,於一週內通知兼任教師,並依校內程序簽報校長核定變更聘期或終止聘約。
二、勞保及勞工退休金辦理退保、停繳作業:
(一)兼任教師嗣後如因學生選課人數不足,無法開課成功,因而未能繼續授課支領鐘點費,請盡速填寫「退保申請表」送人事室辦理退保。
(二)為避免衍生保費欠繳情事,各聘任單位應依規定於聘期起迄日繳交加、退保申請表,辦妥手續。如未依聘期完成加、退保手續,致有額外雇主負擔保費及相關責任 ,應由被保險人或各單位自行負擔。
三、倘對兼任教師勞保、健保及勞退等事項有疑義,請洽人事室洪小姐(分機2058);聘任事項請洽人事室鄭小姐(分機 2042)、蔡小姐(分機2043)。
四、檢附本校「兼任教師參加勞保、健保、提繳勞退金(退保)申請表」ㄧ份,並刊載於人事室網頁(網址 :https://ope.nsysu.edu.tw/var/file/11/1011/img/14 970747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