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113年安排學者專家出國進行學術外交計畫(2024/2/23截止)

一、外交部為鼓勵國內學者專家赴海外就我國關注之外交議題進行研究,以強化與國際學界之交流,辦理駐點計畫。重點摘述如下,餘請詳閱附件1。
(一)研究議題:申請人應就附件2所列7項主題所列子題擇一提報研究計畫;申請人可微幅調整研究子題,惟請事前洽繫外交部確認所提符合其需求,以免申請案屆時未予納審。
(二)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目前任職於國內大學院校或學術機構之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或同級別之研究人員,或具博士學位之博士後研究人員。
3、外語溝通能力及社交能力強,且具學術發展潛力。
4、相關研究題目未同時受領外交部或其他政府單位經費補助者。
(三)申請所需文件:
1、親簽之申請表(如附件3)。
2、中英文簡歷及推薦信。
3、研究計畫(內容包括研究主題及子題、駐點研究機構名稱、駐點研究期間、研究方法、訪談對象、研究進度規劃及預期目標等)。
4、研究議題之相關著作(條列清單及摘要)。
5、駐點研究機構同意證明(倘於遞交申請資料前尚未能取得駐點機構同意證明,可先提供已向該機構提出申請之相關證明如往返電郵等,惟需於與該部簽約前 ,補送該機構正式同意證明)。
(四)申請期間:即日起至明年2月23日止(以郵戳為憑)。
(五)申請方式:於申請期間將上開申請文件郵寄外交部研究設計會。

二、如對本案內容有其他詢問,請洽外交部承辦人蓋則光科員,電話:02-23482206,電郵:tkkai@mo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