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105學年度「研究傑出獎暨年輕學者獎」申請(2/24止)

一、依據「國立中山大學研究傑出獎暨年輕學者獎設置辦法」辦理。
二、請有意申請之教師填具申請表紙本及電子檔E-mail(Word格式,charlene@mail.nsysu.edu.tw)送達研發處。
三、重申本校國立中山大學研究傑出獎暨年輕學者獎設置辦法第四點第三項規定:本校教師於申請研究傑出獎或年輕學者獎時,除依本法規定外,配合「國立中山大學教師學術倫理實施方案」需檢具近三年內參加學術倫理課程講習證明;惟新進教師到校第一年申請可免檢具講習證明。
四、相關辦法及申請表。
五、本案連絡人:陳少華,分機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