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元大清寒優秀人才獎學金申請(9/28前)

一、本院獲獎名額預計2名,若各系所推薦1人以上,建議排序後送院。

二、摘錄申請資格:
家境清寒之大學部學生。
前學年平均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需八十分以上,並未受記過處分。
需提供清寒證明,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免交所得稅、急難證明等。
該學年已獲其他獎學金者,不得再申請本獎學金。
經校方確實有獎助必要者(附校方推薦函)。

三、摘錄繳交資料(請依編號順序由上而下排列):
1.獎學金申請表。
2.104學生成績單影本。(若學校成績以等第表示請檢附對照表)
3.自傳。(至少500字以上)
4.校方推薦信。
5.學生證正反影印本。(需蓋有105學年第一學期註冊章,若學生證無註冊章者請另提供在學證明)
6.身分證正反影印本。
7.清寒證明,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免交所得稅、急難證明、校方證明書…等或元大文教基金會認可之文件。
8.個人資料保護隱私權聲明書。
9.資料繳交檢核表。

四、收件日期:105年9月28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請送至管4062室,逾期視同放棄。

五、承辦人:管理學院莊小姐,分機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