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2學期「財團法人友友錦祿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4/22截止)

一、依據本院「財團法人友友錦祿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設置辦法」辦理。

二、申請對象:本院大學部、研究所、博士班在籍學生(不含專班、在職生),前一學期學業表現良好或具有學術貢獻,且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並未曾受到校規處分)。若符合下列條件者為優先:
(一)低收入戶。
(二)家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
(三)家境清寒且家庭收入無法負擔就學費用。

三、申請檢附文件:
1.助學金申請書
2.新生上學期檢附入學考試成績單;下學期申請則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舊生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
3.本辦法第五條之有關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證明(卡)或免繳所得稅證明或申報所得稅證明(內容需載記申請人為被扶養人,以做為審查佐證之用)、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證明及無力負擔學費事證說明。

四、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5年04月22日(星期五)止,請依辦法備妥經系所導師及系所主管簽章確認之申請文件至院本部(管理學院管4062室)辦理,逾期視同放棄。

五、財團法人友友錦祿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設置辦法、助學金申請書、本院薪傳獎助學金辦法,請點擊連結下載。

六、本案承辦人:吳秋萍 (分機4580),E-mail :emmy@cm.nsys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