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事所】徵聘專任師資(12/18止)

一、職級:助理教授以上 1~2名(起聘日期:106年8月1日)
二、資格:
1.獲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
2.需符合本校人事聘任規則,請參閱本校人事室法規:
(1)中山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聘任規則
(2)具備英語授課能力。

三、專長:
1.以第三部門管理、跨域治理或創業與創新為優先考慮。
2.除上述,應具備下列1~2項:都市與地區發展、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其他社會科學相關領域(例如:社會心理學或社會學)、兩岸事務等公共事務管理專長。

四、應備文件:
1.學經歷證明影本(含教師證書、學位證書、成績單、經歷證明等。)
2.完整個人資料表:含五年內著作目錄表,需含博士論文題目,請將出版品分類,如:期刊、會議論文集、專書等;並請註記與SSCI、SCI、TSSCI之相關說明)。
3.代表作乙份。
4.推荐信函三封。
5.可開授課程名稱。

五、應徵資料請於105年 12月 18 日前寄達,郵寄至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七十號
「國立中山大學公事所 收」(請註明應徵新聘教師) 。

聯 絡 人:中山大學公事所 顧小姐
聯絡電話:07-5252000分機4901
Email:hmku@mail.nsys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