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院】105-2學期「財團法人友友錦祿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4/17止)

一、依據本院財團法人友友錦祿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設置辦法辦理。

二、申請對象:本院大學部、研究所、博士班在籍學生(不含專班、在職生),前一學期學業表現良好或具有學術貢獻,且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並未曾受到校規處分)。若符合下列條件者為優先:
低收入戶。
家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
家境清寒且家庭收入無法負擔就學費用。

三、申請檢附文件:文件下載

申請書。
學務處生輔組獎懲證明。
新生檢附入學考試成績單;舊生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
本辦法第五條之相關證明文件。例如低收入戶證明、免繳所得稅證明或申報所得稅證明(內容需登載申請人為被扶養人,以做為審查佐證之用)、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證明及無力負擔學費事證說明。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6年4月17日(星期一)下午5點止,請依辦法備妥經系所導師及系所主管簽註意見之申請文件,送至管理學院辦公室(管4062室)。

五、本案承辦人:管理學院莊小姐,分機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