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112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班(含在職專班)研究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8/7截止)

一、依據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本校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辦理(如附件一、二)。
二、學生申請程序:
(一)擬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之碩士班(含在職專班)研究生 ,即日起可至教務處網頁下載申請書。
(二)持填妥之申請書(含志願表),於8月7日期限前將申請書連同副教授以上二人推薦函、歷年成績單及系所指定繳交之資料送達教務處註冊組。註冊組填具學業成績資料後,將協助送至擬逕修讀博士學位系所提出申請。
三、系所審查程序:請召開系所務相關會議進行審查,並將審查狀況填註於學生申請表上,連同會議紀錄,送院長簽章後,於8月25日(星期五)前擲交本處註冊組。
四、學生得選填至多三個志願,申請資料分別送系所審查,教務處依系所審查結果及學生志願序,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告 ,通過者自112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逕修讀博士學位。
五、檢附各博士班本學年得招收逕修讀博士學位名額,如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