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105學年度「鼓勵教師開設短期出國研修課程」申請(12/15-30)

一、依據本校鼓勵教師開設短期出國研修課程補助要點辦理。

二、原課程補助辦法及施行細則業於本校105年12月14日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合併為補助要點。

三、因應105年度辦法修正時程,105年申請日期為12月15日至12月30日,次申請適用106年1月至12月出國之課程。

四、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申請期限內,備齊下列申請文件,逕送國際事務處學生交換事務組彙辦:
(一)申請表
(二)課程計畫書:包含每日行程(如課程及見習規劃)活動內容、國外大學、參訪機構簡介及預算表。如為新增課程,請附上各級課程委員會之會議紀錄;如為已開設課程,請附上教務處課程網之課程大綱資料。

五、聯絡人:湯鈞雅(校內分機2635;miatang@mail.nsys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