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管會】「校園公用自行車」屆期歸還公告(7/31止)

一、依本校校園公用自行車管理要點第三點辦理。
二、於105學年度申請使用「校園公用自行車」之師生同仁,即日起至106年7月31日(學期結束)於上班日之下午4點至5點歸還至車管會辦公室。
三、請使用者務必於規定時間內歸還,以利下學年度之公用自行車發放作業。
四、相關事宜請聯絡環安中心葉再枝先生(行政大樓1樓車管會辦公室,分機2382)。